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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伪城镇化 城乡人均福利相差33万元

2011年05月11日 来源:21世纪经济报道 点击数:

  近期,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研究所、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研究所、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三家研究机构分别发布报告,不约而同地批评现行户籍制度造成中国的“伪城镇化”。

  “刚刚结束第六次人口普查,我们的城镇化进程已经达到49.68%,这当中有10%仍然是没有城市户口的农民,意味着我们国家城镇化还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。”5月5日举办的第二届城乡统筹论坛上,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中心主任李铁也表示。

  按照常住人口计算,中国的城镇人口将在2013年首次超过农村人口,如何防止人口聚集与经济聚集良性循环的“断裂”,“十二五”成为改变户籍制度改革滞后的关键时期。

  而户籍改革中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均等化,包括义务教育、医疗保障、养老保障等。

  尽管2006年发布的“十一五”规划纲要提出了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”的基本原则,但目前我国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化的状况总体上依然没有改变,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、城乡差异和群体差异。

  根据《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》规定,要“引导人口与经济在国土空间合理、均衡分布,逐步实现不同区域和城乡人民都享有均等化公共服务”。

  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司长范恒山在近期的一次讲座上也表示:“将在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过程中继续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,让财政、金融政策以及科、教、文、卫事业同等汇集到各个地区,而这个均等化不在于平均主义,而是权利与机会的均等,在这些方面我们还远远没有做到。”

  农村和城市福利人均相差33万元

  国研报告建议“淡化户籍权利功能,寻找替代性管理手段”

  如何解决外来人口在城市享受到和城市居民同等服务,一系列支持政策正在缓慢的研究和进展中。

  今年3月人大审议通过的“十二五”规划纲要提出:特大城市要合理控制人口规模,大中城市要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,继续发挥吸纳外来人口的重要作用,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根据实际放宽落户条件。鼓励各地探索相关政策和办法,合理确定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的规模。

  “农村人口流动的困难在于,你要到另外一个村就要享受另外一个村的福利,除了成为其家庭成员之,在现有农村土地体制下,户籍转移几乎是不可能的。”李铁表示。

  他看来,城镇化首先要解决外来人口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服务,此外,解决城市行政管辖区农民的城市化进程。

  户籍制度背后,则影响着户籍人口的福利覆盖,据全国人大教科文卫专委会委员马力测算,我国农村和城市福利待遇人均相差33万元,一般大城市福利50万以上,中小城市为十几万。

  近年来,上海、广东等地在逐步推进户籍改革,实施了“居住证”制度,目前北京市正在就北京市实施居住证进行调研,根据北京市政府的工作规划,将于今年12月底之前完成实施居住证的制度研究,何时出台仍未确定。

  外来人口凭居住证享有一些基本权利,在领取居住证和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一定年限,且满足其他附加条件后可申请常住户口,进而享有更多权利。

  据北京市“十二五”规划人口问题顾问陆华杰介绍,持证人口与户籍人口享有的福利仍有差距,但义务教育、社会保障等基本服务不会有差别。

  去年6月,广东出台《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,依据若干指标给农民工打分,积满60分便可申请入户,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,预计每年吸纳规模为60万人。

  重庆则在去年提出了更为宏大的户籍改革计划,据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徐强介绍,截至今年4月上旬,重庆全市共有170万农村人口在户籍改革中转为城镇居民,日均7000余人。

  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“主体功能区人口管理政策研究”课题组撰写的一份报告中提出:“淡化户籍权利功能,寻找替代性管理手段”。

  课题组认为,广东、上海两地的做法规定的附加条件仍然偏多,但提供了较为现实的户籍改革思路。

  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,课题组设计了户籍改革操作方案:只要在当地有最低标准的合法体面住房(含租房),就准许进行常住登记,发放居住证,以居住证作为国民基本权利的享受条件;以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、缴税年限和(或)居住年限作为获得地方附加权利的条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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